法院生效裁判认为,本案主要争议焦点(diǎn )为案涉保险事故是否属于雇主责任险附加个人第三者责任(rèn )险的保险责任范围,即外卖骑手阚某(👥)办理健康证明是否属(shǔ )于(🤳)保单“特别约定”载(zǎi )明的从事(🏖)“被保险人业务有关工作(zuò )”。认(🎍)定“被保险人业务有关工作”,应(💐)当结合被保险人(rén )经营范围(🔄)、劳动者工种、所从事有关工作对于其完成(chéng )业务工作的必要性以及是否受企业指派等因素综合考量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从(🕔)事接(jiē )触直接入口食品工(🏪)作的(de )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(🎃)每年进行健(jiàn )康检查,取得健(🐶)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。因此(🐻),健康证明(míng )是包括餐饮外卖(📐)配送人员在内的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办(bàn )理的证件,是否办理健康证明与外卖骑手主要工作紧密相(xiàng )关,直接影响其后续能否实施接单配送行为。另外,本案(🍔)(àn )中阚某前往定点医院办(🧘)(bàn )证亦是受某餐饮配送公司(🗺)指派。因(yīn )此,阚某办理健康证(🌸)明应当属于从事与某餐饮配(🤤)送公司业(yè )务有关工作,在此(➕)过程中发生的致人损害事故属于案(àn )涉附加个人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范围,某保险公司应当(dāng )依照保单约定赔付某餐饮配送公司保险金。
澎湃新(😂)闻(wén )记者在中国知网查询(🖤)该(gāi )论文看到,该论文在线公(📈)开时间为(wéi )2017年11月29日,论文作者(🐛)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妇科霍(😮)文静。该论(lùn )文于2017年6月发布在(🕜)《实用妇科内分泌》电子杂志。
典型意义
2.闵行区委原常委、区政府原副区长汪向阳接(jiē )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收受礼金,违规出入私(sī )人(🕚)会所等问题。2014年至2024年(nián ),汪向(🏸)阳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公(📏)(gōng )司食堂等场所安排的宴请(🕙),并收受礼金,违规出入私人会(🐑)(huì )所并接受宴请。汪向阳还存(🤒)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(tí ),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(guān )依法审查起诉。
关于保险赔偿金不足部分的赔偿义务(wù )主体。根(🔀)据张某在某订(dìng )餐平台的(🛷)骑手基础档案信息载明其(qí(👵) )所在的“代理商”为某(mǒu )物流公(🐾)司,某物流公司向张某发放(fà(📯)ng )工资等事实,应当认定张某接(🏖)受某物流公司劳动管理(lǐ ),交通事故发生时张某系执行某物流公司工作任务;某物(wù )流公司对保险赔偿金不足部分向陈某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四,妥善(🍢)审理劳动者(zhě )执行工作任(🏦)务(📮)致人损害案件,案例(lì )4“陈某(📯)诉张某、某物流(liú )公司、某(💑)保险公司等非机动车交通(tō(🦄)ng )事故责任纠纷案”,明确受害人(🧕)请求将承保商业保险(xiǎn )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,人民法院应予准许;保险法(fǎ )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受害方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(de )条件已成(👝)就的,人民法(fǎ )院应当判令(🎢)保(💔)险公司直接承担赔偿(cháng )责(🙈)任。保险赔偿金不足(zú )部分,受(🏻)害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(yī(💵) )百九十一条第一款、民法典(😀)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(一)第(dì )十五条第一款请求指派工作任务的企业承担侵权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;企业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致人损害的行(háng )为与(🍱)执行工作任务无关的除外。
(🤕) 1955年4月25日至29日,上海市(shì )基(😗)督教举行第一次代表(biǎo )会议(⛰),会上成立上海市基督教三自(🔭)(zì )爱国运动委员会,引导上海(👨)的同工同道走上爱国爱教的三自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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