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港执行董事吉恩·塞罗卡(kǎ )表示,主要进(🤥)口商都在(🏊)(zài )说,要先按下“暂停键”。
法(fǎ )院生效裁判认为,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案涉保险事故是(shì(🎹) )否属于雇主责任险附加个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(wéi ),即外卖骑手阚某办理健康证明是否(⛑)属于保单“特别约定(dìng )”载明的从事“被保险人业务有关工作”。认定“被保(bǎo )险人业务有关工作”,应当结合(🔊)被保险人(🍡)经营范围、劳动(dòng )者工种、所从事有关工作对于其完成业务工作的必要性(xìng )以及是否(🏋)受企业指派等因素综合考量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guó )食品安全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(⏪)品工(gōng )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,取得健(jiàn )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(zuò )。因此,健(🤳)康证明是(🚅)包括餐饮外卖(mài )配送人员在内的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办理的证件,是否办(bàn )理健康证明与(⏭)外卖骑手主要工作紧密相关,直接影响其后(hòu )续能否实施接单配送行为。另外,本案中阚某前往定点(🐙)医(yī )院办证亦是受某餐饮配送公司指派。因此,阚某办理健(jiàn )康证明应当属于从事与(yǔ )某餐饮配送(👨)公司业务(👈)有关工作,在(zài )此过程中发生的致人损害事故属于案涉附加个人第三者(zhě )责任险保险责(🚤)任范围,某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单约定赔付(fù )某餐饮配送公司保险金。
一审法院判决某保险公(🔥)司(sī )赔(péi )偿陈某保险金,不足部分由某物流公司赔付。一审判决(jué )已经发生法律效力。
案例4 新就(🚌)业形态劳动者执行工作(zuò )任务致人损害,相关商业保险属责任保险的,受害人可(kě )以依法在侵权责(💚)任纠纷中一并向保险人主张赔付——陈某(mǒu )诉张某、某物流公司、某保险公司等非机动车交通(👟)事故(gù )责(zé )任纠纷案
一审法院判决某物业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(jīn )等;某物业公司不服,提起(🧗)上诉。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(sù ),维持原判。
案例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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